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本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截至消息发布时,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失信人员名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为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蒙山县人民法院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予以曝光◆■,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可向蒙山县人民法院举报反映■◆★■◆。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原标题:《【失信曝光台】蒙山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4年第2期》
违反上述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法律有关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